奇精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梅旭辉先生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全文详见2024年8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