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劲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火炬电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一)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二)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三)回购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四)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以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55元进行测算,预计约为5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2%。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55元进行测算,预计约为90.9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六)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火炬电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