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关于前十名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十名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4月27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蔡明通 | 166,485,440 | 36.25 |
2 | 蔡劲军 | 24,983,455 | 5.44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434,239 | 4.88 |
4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11,093,051 | 2.42 |
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兴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06,739 | 2.22 |
6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6,405,136 | 1.39 |
7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4,833,155 | 1.05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58,254 | 0.99 |
9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3,704,280 | 0.81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3,371,352 | 0.73 |
注:公司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故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