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火炬电子股票代码:6036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蔡劲军住 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炬兴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蔡明通住 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炬兴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蔡纯纯住 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号**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火炬电子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蔡劲军、蔡明通、蔡纯纯 |
火炬电子、上市公司 | 指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交易过户及增减持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引起的被动稀释导致持有火炬电子的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超5%之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除特殊说明外,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 蔡劲军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505************13 |
住所/通讯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炬兴路**号 |
邮政编码 | 362000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 蔡明通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505************32 |
住所/通讯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炬兴路**号 |
邮政编码 | 362000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 | 蔡纯纯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505************23 |
住所/通讯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号**室 |
邮政编码 | 362000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蔡明通与蔡劲军为父子,蔡劲军与蔡纯纯为兄妹,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除持有火炬电子股份外,未单独或合计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未单独或合计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部分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赠与公司,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增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引起的被动稀释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劲军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45,863股(含本数), 即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5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6月2日。(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依据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比例不变,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首发上市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非交易过户、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引起的被动稀释情况具体如下:
变动日期 | 变动方式 | 股东名称 | 变动数量(股) | 占权益变动时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种类 |
2016.3.8(注) | 非交易过户 | 蔡明通 | -516,000 | -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6.8.26 | 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 | 蔡明通、蔡劲军、蔡纯纯 | / | -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8.2.1-2018.2.28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 蔡劲军 | 2,099,150 | 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9.2.13-2019.2.14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 蔡纯纯 | -421,220 | -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明通 | -3,000,000 | -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2019.2.15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 蔡纯纯 | -389,856 | -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明通 | -3,000,000 | -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9.2.18-2019.7.5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 蔡明通 | -12,397,400 | -2.74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纯纯 | -4,284 | -0.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2020.11.19-2020.12.1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 蔡劲军 | -4,526,575 | -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0.12.2-2021.6.30 | 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 蔡明通、蔡劲军 | / | -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1.7.1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 蔡劲军 | 148,300 | 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合计 | -22,007,885 | -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2016年3月8日,蔡明通先生无偿赠与其持有的火炬电子限售股份516,000股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非交易过户至“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2016年3月9日披露的“2016-022号”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蔡劲军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905,032 | 6.55 | 24,983,455 | 5.43 |
蔡明通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4,469,136 | 44.75 | 166,485,440 | 36.20 |
蔡纯纯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26,144 | 0.20 | / | / |
合计 | — | 85,700,312 | 51.50 | 191,468,895 | 41.63% |
注1:上述持股比例均以权益变动时点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注2: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火炬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劲军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福建毫米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立亚特陶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雷度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紫华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安紫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泉州紫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火炬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火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火炬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雷度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明通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泉州市永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晋江众智至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其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无其它买卖火炬电子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火炬电子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劲军、蔡明通、蔡纯纯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泉州市 |
股票简称 | 火炬电子 | 股票代码 | 60367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蔡劲军、蔡明通、蔡纯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 | 福建省泉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被动稀释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85,700,312股 持股比例:51.5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 减少22,007,885股 变动比例: 减少9.8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劲军、蔡明通、蔡纯纯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