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四)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火炬电子(603678)公司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四)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天极科技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天极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火炬电子”)为控股子公司天极科技提供的部分担保已到期,2023年5月2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极科技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8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07”、“2023-011”、“2023-020”号公告。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昌利路六街6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庄彤

5、成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6、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天极科技51.5795%的股权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50,117.2352,128.03
负债总额18,884.5821,544.17
净资产31,232.6430,583.86
项目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2022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4,049.5521,234.58
净利润636.146,936.3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天极科技经营状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天极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为天极科技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17亿元,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2.51%;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5亿元,占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7.89%,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