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2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6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02.75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1 | 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 44,675.73 | 22,164.54 | 49.61%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4,427.02 | 14,400.00 | 99.81% |
合计 | 59,102.75 | 36,564.54 | 61.87% |
(三)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存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632024239 | 人民币专用户 | 4,138.4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595900101110517 | 人民币专用户 | 19,432.3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595900101165906 | 日元专用户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595900101132809 | 美元专用户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筍江支行 | 411779146210 | 人民币专用户 | 196.06 |
合计 | - | - | - | 23,766.85 |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利息收入及定期存款到期收益净额1,228.6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2022年6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的“2022-048”号公告。
(二)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多种规格的小体积、高比容陶瓷电容器产品,以扩大公司MLCC生产规模,满足下游厂商的需求。本次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原因如下:
1、该项目未建设或征用新厂房,利用现有厂区的产线和人员分批迁出后进行改造实施,为保证不影响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迁移及工程改造过程均尽量避开工作时间,使得工程建设进度较预期延迟。
2、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定制化进口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及后期调试进程有所延缓,同时公司对部分设备启动国产化替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谨慎,对生产布局及经营规划进行适当调整,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差异。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外部整体环境影响决定的。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将募投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本次延期有利于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有合理性。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关注行业政策、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重点关注可能影响预期进度的内容,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按照公司现行《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及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