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1转债代码: 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支持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求,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2%。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 天极科技其他股东中存在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股东吴俊苗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以其持有的天极科技 5%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且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均未发生过类别相关的交易。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天极科技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求,并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为天极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2%。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天极科技业务经营需求分次提供借款。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极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0 元。
因天极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借款,且吴俊苗先生、陈世宗先生、周焕椿先生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吴俊苗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以其持有的天极科技 5%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蔡劲军先生、吴俊苗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吴俊苗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陈世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焕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吴俊苗先生、陈世宗先生、周焕椿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吴俊苗,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天极科技董事长
2、陈世宗,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
3、周焕椿,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职务: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三、 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昌利路六街6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庄彤
5、成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6、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5795% |
2 | 庄彤 | 21.0000% |
3 | 张汉强 | 13.0000% |
4 | 吴俊苗 | 5.0000% |
5 | 广州天极同芯资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463% |
6 | 广州天极群立资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492% |
7 | 陈世宗 | 2.0000% |
8 | 周焕椿 | 0.4250% |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6,355.66 | 48,896.03 |
负债总额 | 13,465.89 | 16,161.21 |
净资产 | 32,889.77 | 32,734.82 |
项目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441.92 | 17,100.26 |
净利润 | 580.95 | 2,138.32 |
9、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天极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天极科技其他股东虽有公司关联方但持股比例较小,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经协商,天极科技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股东吴俊苗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以其持有的天极科技 5%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五、 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提供借款
2、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3年
3、资助金额及利率:公司为天极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资助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天极科技业务经营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4、资金用途:用于天极科技偿还到期债务、补充运营资金、支持未来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等。
公司与天极科技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六、 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为天极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且吴俊苗先生以其持有的天极科技5%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天极科技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
七、 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金额为
2.084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形。
九、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向天极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天极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掌握其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加以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向天极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