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3-10  火炬电子(603678)公司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充分全面地讨论与分析, 现就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审议流程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通过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6、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 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意公 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