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贵州地区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权重组的独立意见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贵州地区部分应收账款进行
债权重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债权重组的议案》
我们对本次债权重组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本次债权重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债权重组。
(下接签字页)
毛道维
2023年12月18日
2023年12月18日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