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5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9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12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 .19议案六:《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0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 ..21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 .... 24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 .... 25议案十:《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 ... .. 26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27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4年5月15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梁熹先生记录人: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二、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审议有关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1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五、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六、现场表决统计
七、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共十节,主要包括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及财务报告等,详细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业务发展概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行使审批权、决策权,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稳步发展。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以全年经营计划为中心,带领公司上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77.3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涨40.34%。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3.60万元,资产总额155,431.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0,36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1%。2023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不断加大智慧路灯业务的拓展,2023年智慧路灯销售20,118套,实现收入24,165.90万元(2021年智慧路灯销售24,084套,实现收入31,159.88万元;2022 年智慧路灯销售21,290套,实现收入22,909.55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相关议题充分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各董事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和内容履行职责,督促、检查经营管理层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合规、有序、稳健开展,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个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勤勉履行了各自职责,为公司经营管理发挥了专业性作用。
4、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了4份定期报告、79份临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遵守了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
(一)公司发展方向展望
随着智慧城市及智慧路灯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积极优化经营战略,在落实“新时代、新征程、新战略”的同时,对未来发展进行了布局:
1、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板块的发展,以智慧路灯为入口,加大研发投入并持续创新,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智慧城市生态圈合作企业及研究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供如智慧照明、智慧交通、智慧道路、车路协同、智慧园区等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
2、公司未来将继续依托品牌优势及技术优势,加大智慧路灯产品的生产销售,同时,公司将以智慧路灯的产品+运营为牵引,持续探索通过与地方国有企业实施混改,以推动实现短期产品销售收益及长期运营收益相结合的新模式。
3、公司将全面落实品牌建设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战略,以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为导向,通过全面提升生产规模、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市场开拓力度以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4、在新能源产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的背景下,公司以“绿色、智能、创新”为主攻方向,以“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为发展引擎,将新基建与新能源深度融合,探索新能源行业发展之路,在行业内首次提出“基于智慧路灯的路侧分布式储能网”概念,是公司探索“新基建+新能源”的技术创新,未来公司将多维度探索绿色发展模式,在融合发展的道路上蓄势突破。
(二)董事会2024年具体工作要求
2024年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披露方面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口,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2、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E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
3、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决策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2-24 |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4-25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3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6-2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6-20 |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8-23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10-24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状况、财务制度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23年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1)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六、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加强学习,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作机制,提升监督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各项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强化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该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5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607,773,273.30 | 433,078,678.52 | 40.34 | 590,076,276.46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518,911,479.34 | 425,071,187.69 | 22.08 | 580,403,31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535,958.64 | -76,227,858.21 | 不适用 | -54,817,20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790,839.06 | -85,229,154.42 | 不适用 | -68,831,850.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53,731.46 | -47,065,129.82 | 不适用 | 99,523,397.2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03,670,583.15 | 841,318,347.10 | 7.41 | 708,084,920.43 |
总资产 | 1,554,312,216.88 | 1,455,746,310.75 | 6.77 | 1,415,863,473.1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49 | -0.5317 | 不适用 | -0.38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44 | -0.5317 | 不适用 | -0.38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2 | -0.5945 | 不适用 | -0.48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297 | -11.0979 | 不适用 | -7.43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349 | -12.4084 | 不适用 | -9.3339 |
二、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城市照明 | 513,208,338.86 | 364,070,783.54 | 29.06 | 20.73 | -1.94 | 增加16.4个百分点 |
新能源 | 86,168,206.11 | 82,016,943.27 | 4.8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产品研发制造 | 384,421,420.12 | 269,987,912.61 | 29.77 | 12.38 | -3.49 | 增加11.55个百分点 |
工程项目安装 | 33,390,001.12 | 24,812,251.41 | 25.69 | -48.82 | -69.20 | 增加49.15个百分点 |
锂矿加工销售 | 5,703,140.48 | 6,079,043.94 | -6.5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锂电池销售 | 80,465,065.63 | 75,937,899.33 | 5.6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95,396,917.62 | 69,270,619.52 | 27.39 | 437.59 | 531.31 | 减少10.7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四川省内 | 298,447,049.84 | 214,075,584.46 | 28.27 | 25.26 | 9.90 | 增加10.02个百分点 |
四川省外 | 300,929,495.13 | 232,012,142.35 | 22.90 | 61.09 | 31.46 | 增加17.3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接销售 | 599,376,544.97 | 446,087,726.81 | 25.57 | 41.01 | 20.15 | 增加12.92个百分点 |
三、 成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城市照明 | 材料 | 279,365,773.08 | 62.63 | 276,870,969.18 | 74.57 | 0.90 | |
城市照明 | 人工、劳务 | 37,033,148.67 | 8.30 | 62,054,885.64 | 16.71 | -40.32 | |
城市照明 | 费用 | 26,609,339.70 | 5.97 | 25,803,230.78 | 6.95 | 3.12 | |
城市照明 | 软件 | 17,187,518.18 | 3.85 | 1,050,642.20 | 0.28 | 1,535.91 | |
城市照明 | 其他 | 3,875,003.91 | 0.87 | 5,498,480.80 | 1.48 | -29.53 | |
新能源 | 材料 | 81,156,558.00 | 18.1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新能源 | 其他 | 860,385.27 | 0.1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产品研发制造 | 直接材料 | 201,174,913.44 | 45.10 | 209,280,482.68 | 56.37 | -3.87 | |
产品研发制造 | 直接人工 | 28,273,285.64 | 6.34 | 25,164,217.61 | 6.78 | 12.36 | |
产品研发制造 | 制造费用 | 21,733,253.79 | 4.87 | 23,029,254.81 | 6.20 | -5.63 | |
产品研发制造 | 外协镀锌费 | 18,390,880.37 | 4.12 | 21,944,429.72 | 5.91 | -16.19 | |
产品研发制造 | 其他 | 415,579.37 | 0.09 | 338,995.05 | 0.09 | 22.59 | |
工程项目安装 | 材料 | 17,436,424.35 | 3.91 | 43,555,744.19 | 11.73 | -59.97 | |
工程项目安装 | 劳务费 | 4,813,939.23 | 1.08 | 33,049,631.70 | 8.90 | -85.43 | |
工程项目安装 | 项目费用 | 2,153,388.00 | 0.48 | 2,287,729.63 | 0.62 | -5.87 | |
工程项目安装 | 其他 | 408,499.83 | 0.09 | 1,655,120.67 | 0.45 | -75.32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管理维护及其他材料 | 42,363,554.93 | 9.50 | 2,090,312.59 | 0.56 | 1,926.66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管理维护及其他人工 | 3,945,923.80 | 0.88 | 3,841,036.33 | 1.03 | 2.73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管理维护及其他费用 | 3,050,924.71 | 0.68 | 486,246.34 | 0.13 | 527.44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其他 | 419,488.68 | 0.11 | -100.00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EMC业务成本 | 2,722,697.90 | 0.61 | 3,084,876.40 | 0.83 | -11.74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软件 | 17,187,518.18 | 3.85 | 1,050,642.20 | 0.28 | 1,535.91 | |
锂电池贸易 | 材料 | 75,937,899.33 | 17.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锂矿加工销售 | 材料 | 5,218,658.67 | 1.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锂矿加工销售 | 加工费 | 860,385.27 | 0.1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产品研发制造业务
城市照明产品研发制造业务系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2023年,城市照明产品研发制造业务销售收入为38,442.14万元,比上年增长12.38%,成本26,998.79万元,比上年下降3.49%,毛利率29.77%。其中传统路灯、智慧路灯的收入分别为11,458.70万元、24,165.90万元,成本分别为8,531.62万元、16,879.1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5.54%、30.15%。公司不断加大智慧路灯业务的拓展,2023年智慧路灯销售20,118套,实现收入24,165.90万元(2021年智慧路灯销售24,084套,实现收入31,159.88万元;2022 年智慧路灯销售21,290套,实现收入22,909.55万元)。随着公司技术、人才、服务等实力的不断增强,品牌认可度持续提高,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照明产品研发制造业务将保持相对稳定增长。
2、工程项目安装业务
2023年,工程项目安装业务收入为3,339.00万元,比上年下降48.82%,成本2,481.23万元,比上年下降69.20%,毛利率25.69%。公司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延期及部分区域市场拓展放缓导致本期收入有所下降。公司严格筛选项目,控制区域项目收款风险。
3、锂电池销售及锂矿加工销售业务
2023年公司新增锂电池销售及锂矿加工销售业务,收入8,616.82万元,成本8,201.69万元,毛利率4.82%。
4、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业务
运行管理维护业务及其他主要包括方案规划设计、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及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主要为成都生态智慧绿道业务),报告期内,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业务收入为9,539.69万元,比上年增长437.59%,成本6,927.06万元,比上年增长531.31%,毛利率27.39%。其中方案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及成都生态智慧绿道业务的收入分别为20.66万元、473.29万元、418.10万元及8,477.27万元,成本分别为6.68万元、189.13万元、272.27万元及6,340.3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67.68%、60.04%、34.88%及25.21%。
5、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2023年公司四川省外收入30,092.95万元,占比50.21%;四川省内收入29,844.70万元,占比49.79%。随着公司技术服务水平、品牌的不断提升,以及照明产品的不断丰富,公司也在不断加大拓展四川省外地区的业务。目前,公司已在全国各地建立了20多个营销网点,随着省外营销中心的不断设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业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和企业品牌效应的逐步扩大,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在国内其他地区的业务规模。
四、费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29,901,852.72 | 27,617,616.27 | 8.27 | 主要系拓展业务所发生的业务招待、宣传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45,293,721.41 | 40,725,298.56 | 11.22 | 主要系中介服务费较上年增长所致 |
财务费用 | 4,174,687.54 | 2,384,269.69 | 75.09 | 主要系利息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
五、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2,167,382.50 | 0.14 | 1,427,500.00 | 0.10 | 51.83 | 主要系期末在手票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6,850,620.36 | 1.73 | 7,596,586.44 | 0.52 | 253.46 | 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1,328,600.06 | 0.73 | 1,390,691.28 | 0.10 | 714.60 | 主要系待抵扣税金留存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25,366,956.24 | 1.63 | 114,321,821.39 | 7.85 | -77.81 | 主要系长期应收款回款及流动性划分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8,279,787.61 | 4.39 | 31,960,000.00 | 2.20 | 113.64 | 主要系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在建工程 | 38,917,937.81 | 2.50 | 3,587,101.30 | 0.25 | 984.94 | 主要系增加德阳项目新厂房投建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0,666,358.49 | 9.69 | 53,148,502.05 | 3.65 | 183.48 | 主要系绿道项目变动所致。 |
短期借款 | 10,010,694.44 | 0.64 | 31,779,849.46 | 2.18 | -68.50 | 主要系偿还票据融资款项所致。 |
预收款项 | 1,140,431.17 | 0.07 | 1,950,222.62 | 0.13 | -41.52 | 主要系公司预收款项确认收入所致。 |
合同负债 | 24,678,055.33 | 1.59 | 17,988,974.31 | 1.24 | 37.18 | 主要系公司预收的合同款尚未确认收入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89,207.40 | 0.10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一年以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12,082,358.25 | 0.78 | 5,369,482.07 | 0.37 | 125.02 | 主要待转销项税变动所致。 |
递延收益 | 868,748.23 | 0.06 | 600,000.00 | 0.04 | 44.79 | 主要系抵消联营企业顺流交易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部分 |
少数股东权益 | 9,500,997.22 | 0.61 | 15,665,977.72 | 1.08 | -39.35 | 主要系非全资子公司的综合收益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
六、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53,731.46 | -47,065,129.82 | 不适用 | 主要系销售回款较上年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7,909.11 | -155,505,126.11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收回理财产品,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94,245.85 | 183,180,412.83 | 不适用 | 主要系2023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并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9,999.06万元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535,958.64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0,405,818.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3,213,953.0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3,181,467股,加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数649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63,182,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72,780.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113574)转股价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常年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在多年服务中认真敬业、恪尽职守,并且能做到客观、独立、公正,尽职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华体智城预计2024年度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成都农商行、四川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成都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贷、短期流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额度采用抵押和质押保证担保方式,以公司自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办公楼、厂房及土地(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1096号)为公司(含子公司华体智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授信提供抵押;公司和华体智城提用授信相互提供保证担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额度采用信用加抵押形式,以公司自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办公楼、厂房及土地(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1084号)为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授信提供抵押。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采用信用和保证担保方式。其中公司授信额度25,000万元采用信用方式;华体智城授信额度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担保皆不涉及反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 ||||||||||
公司 | 华体智城 | 100% | 46.56% | 6,183,163.54 | 120,000,000.00 | 13.14% | 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 否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7280499153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法定代表人:汪小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体智城总资产221,744,440.80元,净资产118,496,014.07元,营业收入52,203,426.44元,净利润-8,557,399.32
元。(经审计数据)。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体智城总资产214,148,810.51元,净资产121,818,756.66元,营业收入20,413,652.59元,净利润3,332,221.36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华体智城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
薪酬、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7.2万元(税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各位监事(监事代理人):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王华、迟慧丽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2、监事会主席吴国强领取监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3.6万元(税前)。
该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5日
议案十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因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拟增加的经营范围为: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结果为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也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停车场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停车场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第四十二条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