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一百一十七条 | 董事会由9-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设董事长1人。 | 董事会由5-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设董事长1人。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