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9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体转债”向下修正条款。
? 经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体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
2020年7月8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47.72元/股调整为
33.99元/股。
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33.99元/股调整为
33.91元/股。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04,938股,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2022年11月24日,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91元/股调整为30.71元/股。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30.71元/股调整为30.53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9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体转债”向下修正条款。
四、本次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30.53元/股),则“华体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华体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