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5月1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鲁世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鲁世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