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5  永冠新材(603681)公司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5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使用“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795.45万元及“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向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增资,用于实施江西振冠募投项目,其中7,359.09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29,436.3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江西振冠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2,359.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长期发展战略,进一步满足拓展国际市场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境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1,800万美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