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关于”永22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3-04  永冠新材(603681)公司公告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22 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77,0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的7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永22转债”自2023 年2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6.81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16.50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A股股价 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85%(即22.79元/股),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条件,为了充分保护“永22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 持公司的长期发展,2023年1月17日起转股价格从26.81元/股调整为22.79元/股。

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2.79元/股调整为22.59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 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 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2.59元/股调整为 22.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2.45元/股调整为 22.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0)。

因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5日起“永22转债”转股价格由22.30元/ 股向下修正为16.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22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永22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 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 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件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永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6.50元/股)的130%(即21.45元/股)。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6.50元/股) 的130%(即21.45元/股),将触发“永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永22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永22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21-59830677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