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新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于2026年9月23日届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吕新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64,700股,增持比例为1.29%,增持金额53,046,851.57元人民币(不含税及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吕新民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59,860,820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25.18%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吕新民 | 59,860,820 | 25.18% | 吕新民与郭雪燕系夫妻关系 |
| 郭雪燕 | 12,136,600 | 5.10% | 吕新民与郭雪燕系夫妻关系 | |
| 合计 | 71,997,420 | 30.28%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增持主体名称 | 吕新民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6年3月24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6年3月24日~2026年9月23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6年3月24日~2026年9月23日 |
|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 2026年3月24日~2026年9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增持3,064,700股。 |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53,046,851.57元 |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1.29%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75,062,120股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31.57% |
注:公司“永22转债”于2026年4月22日完成了“永22转债”提前赎回,赎回完成后,“永22转债”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22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本公告中相关持股比例均以赎回后的公司股本237,741,830股计算。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吕新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64,700股,增持比例为1.29%,增持金额53,046,851.57元人民币(不含税及手续费),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