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管: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独立董事潘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拟与同昌盛业及相关方签署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文件的议案》
独立董事潘敏女士提出反对意见:关于本次讨论的《主要条款和条件》中约定的股权架构重组建议公司财务团队再进行论证,如直接拆散直接持有,可能会产生额外税负,且文件尚为框架性质,建议该文件充分论证、完善后再重新上会。
独立董事陆凯薇女士、郭燕玲女士提出反对意见:目前讨论的《主要条款和条件》的完整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文件中很多要素(如违约责任)尚未细化,本质算是一份框架性文件。实操层面可能会有歧义或无法执行,离正式协议有差距。现在这份文件并不适合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讨论。
表决结果:0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拟注销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效率。产业投资基金注销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合伙份额,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注销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敏、陆凯薇、郭燕玲
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