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98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即“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且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6,520股。以公司注册资本217,154,880元、总股本217,154,88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14,728,360元,总股本将变更为214,728,360股。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上述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15.48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472.836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715.48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472.83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