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6  晶华新材(603683)公司公告

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昆山晶华少数股东股权事宜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定价客观、公允、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岱松、陈国颂、吴小萍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