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宏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