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434,2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2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由于自身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514,64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3.00%,占当时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0.6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
公司于近日收到周晓南先生发来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结束的函》。周晓南先生于2023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本次减持股份实施后,周晓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264,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周晓南 | 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61,434,240 | 28.29% | IPO前取得:36,568,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4,866,240股 |
注:1、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周晓南先生在披露减持计划时所持公司股份情况。
2、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2020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周晓南 | 61,434,240 | 28.29% | 法定一致行动人 |
周晓东 | 42,839,600 | 19.73% | 法定一致行动人 | |
合计 | 104,273,840 | 48.02% | — |
注: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股东在披露减持计划时所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周晓南 | 2,170,000 | 0.84% | 2023/7/5~2023/7/5 | 大宗交易 | 11.47-11.47 | 24,889,900 | 已完成 | 46,264,240 | 17.88% |
注:1、2023年8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晓南先生与其子周锦涵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周晓南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3,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2%),以9.07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周锦涵先生。2023年12月27日,周晓南先生与周锦涵先生完成了上述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锦涵)》,于2023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上述减持及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