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19  晶华新材(6036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悟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34%,上述股份均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宁波沪通私募基金无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由于产品运作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2,587,9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收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发来的《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悟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进展的函》。截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60,600股,持股比例由原5.0234%下降至

4.9999%,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悟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13,000,0005.0234%协议转让取得:13,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悟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6000.0234%2024/2/2 ~2024/2/2集中竞价交易8.17 -8.19495,714.0012,939,4004.9999%

注: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收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沪通私募基金)》。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主体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宁波沪通私募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宁波沪通私募基金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