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6月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