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7-01  晶华新材(603683)公司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0,186,5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628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晓南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所采

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国颂、马轶群、俞昊通过通讯

方式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077,51299.891289,4000.089219,6000.019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叶菲、毛一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