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1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并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生效和实施尚需的审议/审批程序包括: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议案),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及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有关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回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1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1.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3-0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放弃表决权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等公告及文件。
2.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除上述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等。
(四)其他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1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并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生效和实施尚需的审议/审批程序包括: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议案),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及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问询函回复尚未出具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该问询函的回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