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39.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314.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625.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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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0,625.6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9,471.5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02.8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39.3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63.0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0,810.81 |
第
页共7页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665.9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0,480.7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0,480.72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和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与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 201000284989414 | 27,619,247.3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 | 1204086619100036511 | 25,228,653.08 | 其中2,000万元为定期存款 |
1204086619100036635 | 1,952,752.4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 | 19350301040019810 | 6,511.52 |
第
页共7页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
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 | 111488050000023958 | 0.00 |
合计 | 54,807,164.41 |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0,810.81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0,480.72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0日的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448.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于2021年9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405号)。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1年9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一年。
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有效期一年。
公司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本期未赎回;赎回固定收益凭证5,000万元,理财收益81.89万元;购买定期存款4,000万元,赎回定期存款4,000万元,定期收益28.2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和定期存款2,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页共7页受托人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5天(挂钩黄金看跌) | 5,000.00 | 2023/4/10 | 2023/8/23 | 尚未赎回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2,000.00 | 2023/5/16 | 2023/8/27 | 尚未赎回 |
合计 | 7,000.00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不涉及生产,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表现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优化物流仓储结构、降低人工成本,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收购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于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布局,发挥明益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稳定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作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1月开设,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第
页共7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后的净额[注2]项目2023年1至6月处于投资建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