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晨丰科技(603685)公司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4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终止后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决定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保荐机构,并与长江保荐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中德证券的保荐协议,长江保荐将承接中德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肖海光先生和黄福斌先生(简历附后)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对中德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肖海光先生,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名家汇(300506.SZ)IPO、豪尔赛(002963.SZ)IPO、隆利科技(300752.SZ)IPO、兴业科技(002674.SZ)IPO、众诚科技(835207.BJ)北交所IPO、网进科技(873742.NQ)北交所IPO直联审核、科陆电子(002121.SZ)非公开发行等。黄福斌先生,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豪尔赛(002963.SZ)IPO、隆利科技(300752.SZ)IPO、欧曼科技(838812.NQ)北交所IPO、新烽光电(872166.NQ)北交所IPO,负责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辅导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