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月10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1月6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置换原用于项目建设的存量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能对全资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