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2850,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内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3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