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关于“晨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关于“晨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的公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1年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晨丰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4年7月29日发出《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晨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的“晨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 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628
(三)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1,500.00万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2.0%、第五年2.5%、第六年3.0%
5、债券期限: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7年8月22日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晨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即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
(四)会议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
(五)会议召开地点:线上
(六)会议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七)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17:00前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内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4年8月5日17:00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
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反对0%,弃权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方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晨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