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27  晨丰科技(603685)公司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内容: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何文健先生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并以年3.8%计收资金占用费(未超过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借款期限自2024年8月23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公司及子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实际融资需求,公司关联自然人何文健先生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以年3.8%计收资金占用费,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598878773L

3.成立时间:2012年07月13日

4.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5.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6.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宏亿电子股权结构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出借方):何文健乙方(借款方):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65,594,188.22264,283,367.58
负债总额261,477,126.89262,475,469.62
净资产4,117,061.331,807,897.96
资产负债率98.45%99.32%
项目名称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94,226,980.35143,641,509.17
净利润-8,589,592.79-2,309,163.37

2.金额及方式:甲方同意在借款有限期内,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次向乙方出借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具体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

3.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4.利息:借款有效期内单笔借款自甲方划出之日起,以年3.8%计收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月支付给甲方,所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甲方承担

5.资金用途:银行还贷及资金周转

6.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抵押或担保

7.违约责任:任意一方如有违约,需按借款本金的10%支付违约金

四、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何文健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魏新娟女士之夫,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一骥先生之父。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何文健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的董事长。本次财务资助中,何文健先生向宏亿电子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五、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需求,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支持其公司运作及业务开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充分体现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对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支持,借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总体上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未来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