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3-020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规定,2022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方案的决策程序
1、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该等方案也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联董事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回
避了表决。
2、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19-092)。
二、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一)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
根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点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激励基金仅在公司净利润为正时计提,计提公式为:业绩激励基金总额=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其中(1)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以净利润为基数,若当年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净利润减少时,仅按净利润0.5%的比例计提,若当年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净利润增加时,采用超额累积且分段计提的方式;(2)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以净利润增加额为基数,采用超额累积且分段计提的方式。具体提取条件、比例和方式为:
计提条件 | 净利润区间 (亿元) | 计提比例 | 计提公式 | |
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 | 净利润>0且(当年净利润-上一年度净利润)<0 | - | 0.5% | 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净利润*固定计提比例 |
净利润>0且(当年净利润-上一年度净利润)>0 | N<=2.6 | 1.00% | 分段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固定部分=∑各段净利润*分段计提比例 | |
2.6<N<=3.5 | 3.00% | |||
3.5<N<=4.6 | 5.00% | |||
4.6<N<=6.0 | 7.00% | |||
N>6.0 | 9.00% | |||
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 | (当年净利润-上一年度净利润)>0 | 净利润增长率区间 | 计提比例 | 分段计提,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各段净利润增加额*分段计提比例 |
0%<R<=10% | 5% | |||
10%<R<=20% | 10% | |||
20%<R<=30% | 20% | |||
30%<R<=35% | 35% | |||
R>35% | 45% |
公司提取的上一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的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当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当期不提取业绩激励基金:(1)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绩效目标完成度出现较大偏差等其他不满足激励计提条件。”
(二)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完成及核心关键人员业绩考核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61,868,480.36元,同比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母净利润
341,896,501.62元下降了23.41%,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审核,公司2022年度未出现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层面达到计提的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均达到计提的条件。
(三)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金额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归母净利润261,868,480.36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正但低于上一年度净利润,仅按净利润0.5%的比例计提业绩激励基金1,309,342.40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业绩激励基金浮动部分的计提条件。
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可计提合计1,309,342.40元,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5%。
(四)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提取的上一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计入上一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前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261,868,480.36元,提取业绩激励基金1,309,342.40元,税后归母净利润为260,755,539.32元。
三、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6名核心关键人员的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提出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预分配比例方案,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获授的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元) | 分配比例 |
1 | 张桂潮 | 董事、总经理 | 1,309,342.40 | 100.00% |
2 | 沈家庆 | 监事会主席、监察审计负责人 | ||
3 | 张西泠 | 常务副总经理 | ||
4 | 罗福海 | 副总经理、环境服务事业部总经理 | ||
5 | 章林磊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6 | 廖建和 | 财务负责人 | ||
合计6人 | 1,309,342.40 | 100.00% |
本次提取的2022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将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提取并划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对应的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或受让公司股票。
四、本次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业绩激励基金将体现在2022年度税前费用中,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提取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发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提取2022年业绩激励基金的意见
1、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完成及核心关键人员业绩考核情况,公司拟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核心关键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2、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董事长张桂丰先生,董事、总经理张桂潮先生属于利害关系人,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公司2022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
六、监事会关于提取2022年业绩激励基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核心关键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2年度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财政部及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
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均达到要求。同意公司根据分配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考核结果、业绩贡献等因素,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0.93万元向符合条件的6名核心关键人员进行分配。
3、本次公司2022年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