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福龙马(603686)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西泠为总经理,邓勇强为董事会秘书。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至本独立意见出具时,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同时,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聘任事项。

二、关于《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城服机器人业务板块进行增资,加大对该创新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三者紧密结合,

使各方共同关注长远发展,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子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桂丰先生、张桂潮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子公司进行增资。(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汤新华 王廷富 沈维涛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