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7月2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学勤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贵州仁怀佰胜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怀佰胜”)拟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子公司海南大胜达、仁怀佰胜拟各自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