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的回购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2024年3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8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回购最高价格11.00元/股,回购最低价9.51元/股,回购均价10.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095,0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本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529,411 | 0.64 | 3,529,411 | 0.6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46,502,453 | 99.36 | 546,502,453 | 99.36 |
其中:公司回购 | 0 | 0 | 4,845,900 | 0.88 |
专用证券账户 | ||||
合计 | 550,031,864 | 100 | 550,031,864 | 1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845,900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