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关于日常经营订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4-03-20  大胜达(603687)公司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订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19日,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Smit Thermal Solutions B.V.(以下简称 “STS”)签订《销售合同》(以

下简称“本合同”),约定交付光伏生产线设备两台,于2025年12月31日

前完成全部设备的最终性能验收和交付,两台设备的销售总金额为985万欧

元。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体现了下游客户对

公司光伏核心设备品质的认可,但本合同销售总金额为985万欧元,约占公

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74%,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收入、利润的影响

较小。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交易,公司内部已履行了相应的合同签署审批流程,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对交付产品的数量、单价、规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产品品质、运营管理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全面履行或被取消,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合同的签订对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

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9日,STS与下游某光伏领域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STS向该客户交付光伏生产线设备两台,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最终性能验收和交付,两台设备的销售总金额为985万欧元。

(二) 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内部已履行了相应的合同签署审批流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和合同标的情况

(一) 交易对方情况:

此次交易对手方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STS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 交易标的及供货范围

本合同由双方共同订立,合同标的为光伏生产线设备两台。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进展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设备发货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SAT验收试验成功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5%,最终指标性能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

(二) 交货时间和合同义务

自合同签订并支付首付款(如有)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最终性能验收和交付。

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设备延迟交付,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考虑到60天的宽限期,延迟交货的金额为每周延迟交货含税总价的0.3%。如果适用于违约金的时间跨度少于一周,则违约金应按一周计算。

卖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卖方拒绝按合同约定共同参加验收,未经买方同意转

包,未经买方验厂直接向第三方购买后再作为品牌转售,以及其他对买方造成根本性损害的行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买方可以用卖方应收的违约金直接抵销同等数量货物的货款。

(三)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双方之间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争议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体现了下游客户对公司光伏核心设备的认可,但本合同销售总金额为985万欧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74%,本次合同若顺利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收入、利润的影响较小,本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对合同交易形成依赖。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对交付产品的数量、单价、规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产品品质、运营管理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全面履行或被取消,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