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与北京有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天私募基金”)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999万元,占合伙企业份额的99.90%,有天私募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3年7月,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3年8月,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各合伙人研究决定对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2023年8月31日,公司与各合伙人签订《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规模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总额由999万元增至4,495.50万元,所占份额由99.90%变更为44.96%,同时新增2名有限合伙人,杭州纤纳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和邵建雄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2,997.00万元、2,497.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2023年9月,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私募基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胜达有天基金”)设立的先进智造(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智造”)以自有资金954万欧元收购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Zijlmans Beheer B.V.、Mr DanielPeter van Hoef及 Mr Bart Hubertus Johannes Franciscus Geraedts合计持有荷兰Fornax B.V.公司的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023年12月29日,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同时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决定将大胜达有天基金变更为单一标的基金,该基金用于收购荷兰Fornax B.V.公司100%股权,及参与其境内外业务整合、管理整合和重组改造,并对大胜达有天基金的《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其他内容进行修订及完善,各合伙人将按照修订后的《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重新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1月12日,交易各方完成股权交割手续,各方确认股权交割日为2024年1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进展情况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标的公司未偿还的锡产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贷款本金总额为1,100万欧元,未偿还的无锡市华鑫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本金总额为900万元人民币,根据《股份购买协议》约定,在交割后3个月内或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早到者为准,“还款截止日”),先进智造或先进智造指定第三方将尽最大合理努力促使贷款的债务人完成贷款本息的全额偿还。若贷款债务人无法偿还,则由先进智造或先进智造指定且债权人同意的第三方代为偿还贷款,利息按原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截止公告日,上述债务公司已全部偿还。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