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6-25  大胜达(603687)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胜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及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76,164,705股,发行价格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7,399,992.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800,754.71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26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6,164,70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2,832,265.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85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两次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022年1月,大胜达分别将原募投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全部资金12,167.78万元、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全部资金15,700.46万元转出至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开设的“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胜达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 60% 股权的议案》,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2,862.13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将在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2,862.13万元转入大胜达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转让款后,于

2022年3月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37,303.3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投入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余额截至目前投入进度
1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45,678.5223,923.9023,923.90-100.00%
2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29,595.443,066.613,066.61-100.00%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1,000.0011,000.0011,000.00-100.00%
4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7,000.0054,725.1734,390.5621,794.3162.84%
5购买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22,862.1322,862.13-100.00%
6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2,000.0022,000.006,728.2115,509.0630.58%
7补充流动资金14,899.7014,899.7015,069.18注-101.14%
合计150,173.66152,477.51117,040.5937,303.37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延期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序号调整前调整后
1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023年6月2024年6月

(二)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前调整后
1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024年6月2025年6月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目前,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并投产运行,二期厂房车间等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采购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主要原因系;一方面,海南大胜达目前还在办理部分境外销售所需要的相关认证证书,截至目前海南大胜达已通过美国FDA认证、欧盟LFGB认证,正在办理部分境外客户所需的BPI、OK Compost Home产品生物可降解认证,以满足境外客户验厂和产品出口的需求,因此一期工程投产后订单量尚未达到预期。考虑到目前订单获取的进度,为避免过快投入产能造成资源闲置,公司二期设备投入进度有所放缓;另一方面,受到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下游消费市场需求不足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行业竞争有所加剧,公司拟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一期项目工艺经验,对二期项目的生产线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能力。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胜达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