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卫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