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勤勉、尽责、诚信、公正,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肖侠、解亘、蒋春燕
2023年0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