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15  石英股份(603688)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勤勉、尽责、诚信、公正,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将有效的统一公司、员工、股东利益,增加公司股份的投资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公司股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0 万元,不超过20,000.00万元,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肖 侠、解 亘、蒋春燕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