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石英股份(6036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2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士斌、陈海伦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日)公司分别于2023年01月30日、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截至2023 年11 月30 日,《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执行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名称2023年度预计金额截至2023 年11月 30日已执行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00.00461.00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东海县香格里生态园有限公司100.0098.20
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00.002183.70
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084.86
合计2100.002827.76

(三)新增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需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名称2023年度预计金额新增金额2023年度累计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00.0090.00490.00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东海县香格里生态园有限公司100.000100.00
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00.001040.002640.00
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085.0085.00
合计2100.001215.003315.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友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正发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0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杨市工业园16号经营范围:石英玻璃纤维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石英玻璃及制品、特种电光源产品生产、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行政审批的项目)。

2、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士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鑫友泰5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鑫友泰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二) 东海县香格里生态园有限公司(简称“香格里”)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邵静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05月19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周徐村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谷物及其他作物、园艺作物种植、销售。

2、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邵静为香格里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香格里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 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沈达军

注册资本:5,807.989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3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威博大道2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研发、建设、维护、销售、技术服务及转发;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附件、支架、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硅材料、半导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制造及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安装施工;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浙江岐达22%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浙江岐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员工日常生活需求所发生的销售产品、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双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