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1  皖天然气(603689)公司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

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大宗交易转让行为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持股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与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后)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通知,皖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物资”)的持股账户“申万菱信基金-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申万菱信-皖能物资大股东增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以下简称“皖能物资增持账户”)于2023年7月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8,752,800股给皖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资本”),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1.83%(该部分股份全部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及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本次交易前,皖能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8.9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通过皖能物资增持账户间接持有公司1.83%股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股东

本次大宗交易的转让方股东是皖能物资增持账户。皖能物资增持账户在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8,7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二)受让股东

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股东是皖能资本。皖能资本在本次交易前不持有公司股份。

皖能物资增持账户为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全资子公司皖能物资控制的账户,皖能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均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皖能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后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仍为234,078,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4%。

二、大宗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大宗交易时间:2023年7月7日

(二)交易价格:7.97元/股

(三)交易数量:8,752,800股

三、本次交易前后皖能集团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皖能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不变,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后)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3,734,208203,734,20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1,591,36021,591,360
申万菱信基金-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申万菱信-皖能物资大股东增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752,8000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08,752,800
合计234,078,368234,078,368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宗交易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二)本次大宗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截至公告日,皖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皖能物资增持账户不存在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本次转让行为属于公司大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与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后)未发生变化,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五)本次大宗交易完成后,皖能资本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