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