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