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279 号)。
4、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36 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要求于2023年8月2日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部分项目土地权属证书尚未取得,后续证书取得时间目前尚不确定,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尚未达预期,同时,受外部环境影响,管理层综合考虑放缓公司资本性开支规划,计划暂缓实施新募投项目。
根据当前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原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资本运作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本次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
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