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8  至纯科技(603690)公司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蒋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962,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29%。蒋渊女士本次质押股份11,660,000股,后解除质押10,637,000股。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3.564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43%;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2.374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99%;

?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前,蒋渊女士持有公司85,962,648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22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1,957,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808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46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龙英女士、共青城尚纯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纯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13,663,643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841%,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1,957,0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36.913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467%。

? 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蒋渊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2,9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99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1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2,98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37.813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111%。

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之一蒋渊女士将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蒋渊11,660,0002024/2/222025/2/28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5640%3.0143%自身资金需求
合计/11,660,000/////13.5640%3.0143%/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蒋渊
本次解质股份10,637,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374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499%
解质时间2024年2月26日
持股数量85,962,648股
持股比例22.222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42,98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9.998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111%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蒋渊85,962,64822.2229%41,957,00042,980,00049.9985%11.1111%0000
尚纯投资15,200,6403.9296%00000000
陆龙英12,500,3553.2316%00000000
合计113,663,64329.3841%41,957,00042,980,00037.8133%11.1111%0000

注:上述持股比例合计数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控股股东蒋渊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其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质押期限内,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目前,控股股东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蒋渊女士的股份质押主要是由于其自身资金需求,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此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