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 Ltd.)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目 录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 ...... 5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序号 | 议 程 |
1 | (1)主持人宣布开会 |
(2)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 |
(3)选举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 |
(4)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 |
2 | 宣读议案: |
(1)《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 | (1)股东发言和提问 |
(2)现场投票表决 | |
(3)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 |
(4)宣读表决结果 | |
(5)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
(6)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
(7)签署会议文件 | |
(8)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制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完成核对后,请股东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
3、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4、股东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会议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5、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为宜。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6、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有关事项尚待调查或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股东共同利益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10、本次会议由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11月4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衡共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
天衡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
天衡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9,271.1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至今,下同)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2名)、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人员20名)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正凤,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曾于2018年-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4年开始重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盼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有所减少。天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苏亚金诚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苏亚金诚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苏亚金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进行了事前沟通,苏亚金诚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天衡已与苏亚金诚进行了沟通,同意接受本公司委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