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2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及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597.87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3,425.9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171.90万元,具体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50,521.12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965.5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455.7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81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180.02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1,503,316.3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33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71.5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597.87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597.87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53.8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
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