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有友食品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崔海彬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日,崔海彬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达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董事长鹿有忠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